全国中小学校今年起执行新修订的《中小学校会计制度》(以下简称新制度)。教育部有关负责人14日表示,新制度堪称中小学校会计核算工作的“底线”“红线”“高压线”,突出了对学校管理、收支管理、资产管理的从严原则。
据悉,新制度实行“一所学校一本账”,将长期游离于学校“大账”之外的基建账并入学校“大账”,明确了中小学校食堂应*核算并定期并入学校“大账”。
同时,新制度新增了近年来国库集中支付、政府收支分类、部门预算、国有资产管理等与公共财政*有关的会计核算内容;规范了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从事经营活动取得收入、支出及其结余的核算,加强了中小学校资产处置全过程管理,细化了中小学校代管款项的核算内容和核算方式等。
新制度特别规定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从事经营活动,不得提取修购基金,不得对外投资,不得举债等。同时,新制度将财政补助收入细分为“公共财政预算拨款”和“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”两个一级科目,有利于落实教育经费法定增长的考核要求。